之前,APEC FWG會議多在五月份舉行,
這一年,因為SARS,一度喊停
之後延到十月份舉辦。
「亞太經濟合作會(APEC)漁業工作小組第十四屆年會」 |
一、前言 亞太經濟合作會(APEC)漁業工作小組(FWG)第十四屆年會於2003年10月13-16日於越南河內召開,其中10月13日為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與漁業工作小組兩年一度之聯席會議,與會國家包括出席之會員體包括澳洲、汶萊、加拿大、智利、中國、香港、日本、馬來西亞、墨西哥、紐西蘭、臺灣、泰國、美國及越南等十三國以及APEC秘書處、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農糧組織等單位代表人員共約四十人(中國、韓國、祕魯、菲律賓未派員)。我國代表團由漁業署謝大文副署長帶團,團員包括國立臺灣大學漁業科學研究所陳秀男教授、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資源管理研究所劉光明所長及漁業署黃向文技正、林宗善技士。 二、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以及漁業工作小組聯席會議 聯席會議於10月13日開議,由MRC主事國加拿大簡單說明討論流程,並依議程逐項討論: (一) 未來兩工作小組協調 此議題討論包括MRCWG前兩日會議中研擬更新提出策略性方向,加拿大提出乙份流程圖,建議建立MRCWG計畫之審核流程,包括在漢城海洋宣言以及相關行動計畫架構下,推動相關計畫。美國表示FWG正在研議相關架構,兩個小組應加強合作。會員多表示需要成立小組及次級的團體,協助主事國處理較複雜的議題,紐西蘭建議FWG及MRCWG合併,並建議討論的方向,香港建議每年召開聯席會議、加強合作。加拿大強調透明化的重要性,紐西蘭則認為已開發以及開發中國家間的聯繫相當重要,各國提出各項建議,惟並無具體結論或建議。 (二) 海洋保護區(Marine Protected Areas (World Park's Congress)) 本議題由加拿大代表Ms. Donna Petrachenko簡單進行書面介紹,與會代表並無特別意見。 (三) 海洋廢棄物研討會介紹(Marine Debris, update on FWG 03/2003 - Derelict Fishing Gear and Related Debris: An Educational Outreach Seminar Among APEC Partners) 由美國Mr. Colin McIff 介紹預定於2004年1月舉辦之研討會,強調海洋廢棄物所可能造成的問題,以及該研討會的目標宗旨,以及該會將規劃為四個小組進行討論。日本表示希望參加該會議並能有所貢獻,請主辦單位提供更多訊息。紐西蘭則提出國際海事組織(IMO)已經有相關規範(MARPOL),建議可邀請相關國際組織參與。 (四) 海龜保育Sea Turtles - position paper presented by Mexico 由墨西哥駐河內官員代表報告該國之立場文件,我國漁業署謝大文副署長於墨西哥報告後說明我國在海龜立法保護、教育宣導、加強資料蒐集、海龜物種研究等方面之進展,將尊重國際規範對於海龜保護的規範,並盼各會員體協助我國參與相關國際會議,包括越南、澳洲、香港等也紛紛發言提供各國執行狀況,討論相當熱烈。 (五) 外來入侵物種研討會計畫(Development of an APEC Strategy on Invasive Alien Species: A Workshop Proposal)(Stetson Tinkham) 由主席Mr. Tinkham簡單介紹意外引進有害物種之問題,例如各種外來種藉由船舶遷移造成的環境以及經濟衝擊,並表示有意舉辦相關研討會,智利、澳洲、美國以及紐西蘭代表發表意見,並認為應經由國際海事組織(IMO)等組織促進通過相關國際文件以改善本問題。 (六) 公海生物多樣性研討會結論(Report on the Workshop on the Governance of High Seas Biodiveristy, Cairns, June 2003) 由澳洲代表Mr. Philip Burgess介紹今年6月份在澳洲凱恩斯舉辦之公海生物多樣性研討會之會議結果,由於在建議部分提及成立海洋保育區以保護公海生物多樣性(The Workshop specifically addressed the World Summit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SSD) Plan of Implementation call to 'maintain the productivity and biodiversity of important and vulnerable marine and coastal areas...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日本代表特別引用漢城海洋宣言,認為目前對於海洋保育區仍應設定在各國管轄水域為主,至於公海資源保育的問題應交由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處理。 (七) 深海漁業研討會Deep Sea Initiatives 由紐西蘭代表簡介將於本年12月1-5日於紐西蘭基督城舉辦之深海漁業研討會,並歡迎與會會員國參與該項會議,APEC FWG也在去年通過乙項計畫贊助開發中國家代表參加該會議。美國代表Ms. Cidney 也藉此機會介紹有關深海探勘工作小組之芻議,美國鼓勵與會會員國參與該項計畫。此外,紐西蘭代表亦在會後詢問我國參與該會議之可行性,我方代表表示基於該會議之重要性,將考量派員與會。 (八) 聯合國環境計畫署之全球行動計畫(保護海洋環境受陸地上活動影響) 由UNEP代表David Osborn說明在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推動經年的GPA(Global Plan of Action),該計畫主要希望各國能針對海岸及海洋污染等問題建立國家計畫,雖然該計畫並無強制性,但希望各國能夠主動面對並有效因應本問題。 (九) 將FWG/MRCWG 整合至APEC–利用APEC達成更寬闊之目的 本節討論主要目的在於MRCWG以及FWG在APEC定位問題,由於APEC相當強調ECOTECH以及經貿自由化議題,所以目前MRCWG以及FWG偏重環境資源保育的方向與之略有出入,包括我國在今年度由FWG所提出的鯨鯊計畫在BMC會議中所引發的爭議,究竟此兩工作小組對於APEC之經貿自由化議題之貢獻為何的爭議性問題。然而,兩位主事國以及加拿大、紐西蘭等代表的討論過程中,由於篇幅較為冗長,涉及許多APEC原則架構,由於多數與會代表對於APEC資深官員會議(SOM)以及預算審查小組會議(BMC)之運作機制以及相關互動並不熟稔,且大會並未提供任何具體之討論文件,使得非英語系國家難以參與討論,致使智利等非英語系國家對此略有微詞,要求主席應設法改善。最後,主席要求紀錄作成會議記錄供各國參考,聯席會議就此結束。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並隨後進行最後事項之確認。 三、漁業工作小組會議 本次參與漁業工作小組會議者包括來自十三個的會員體的三十四位代表,受邀者包括FAO以及海洋水族館組織(Marine Aquarium Council)由越南Mr. Naguyen Viet Manh擔任共同主席,首先由會員依序致開幕詞說明其漁業現況以及管理政策,其中日本特別提及與我方合作減少IUU大型鮪延繩釣漁船以及相關經貿管制措施以及大型圍網船漁撈能力管制問題、生態系統評估、水產食品安全等等;我國由謝大文副署長進行報告,說明我國目前重點政策方向以及與國際間合作之重點。 (一) 海洋漁業管理高峰會議(Fisheries Management Session) 1. 世界永續發展會議對海洋相關結論之後續行動(Follow-up to ocean-related results of World Summit for Sustainable) 主席表示本議題重點在於APEC所注重的ECOTECH。所謂的ECOTECH著重在於技術轉移以及能力建構(capacity building),如同SEAFDEC以及NACA所推動的,適當的尋求解決問題的技術,並將技術轉移給開發中國家以促成其經濟成長。加拿大認為包括WSSD決議、負責任漁業、漢城海洋宣言以及FAO決議都是重要目標,日本認為漢城海洋宣言應該是其中最重要的項目,為紐西蘭所認同。 2. 區域永續漁業發展研討會(FWG Workshop: Sustainable Fisheries Development in the Region(Vietnam, Thailand, Malaysia, and USA)) 越南代表Mr. Nguyen Van Chau簡介預定於2004年11月份於河內召開本會議,討論開發中國家漁業之永續經營,也邀請各會員體與會。美國歡迎該項計畫,並表示有多國願意參與,鼓勵私人企業參與該會議,也建議邀請FAO、World Bank、ASEAN、SEAFDEC等相關單位參與;日本表示歡迎,惟認為目前討論議題似乎很多,欲在三天會議內討論恐有困難,建議越方修正,智利表示願意參加籌備委員會。主席表示目前FAO正在協助越南推動相關漁業管理保育之立場,應能有效協助越南推動此類事務。 3. 聯合國糧農組織漁業委員會決議對漁業工作小組之工作方向(COFI results and implications for FWG work (生態標籤問題)) 由於主事國於本年2月份欲以APEC FWG代表名義參加FAO漁業委員會會議,秘書處表示,由於主事國向APEC資深官員提出申請時,有一個會員(據了解為中國大陸)在資深官員會議上反對,所以Mr. Tinkham並未以APEC代表身分與會,而以美國代表身分與會。日本詢及主事國與會的目的為何?主事國表示因為COFI會議之參與成員以及討論涵蓋廣泛,美國代表補充表示主要是提供APECFWG之近況,並未參與實質之議題討論。FAO代表也提到因為該會議提到經貿問題,所以有參與的正當性。因此,主事國建議提案至資深官員會議,要求同意由FWG主事國代表APEC參加FAO相關會議。 香港建議主事國能提供與FAO之間交換之訊息。加拿大並另外提供OECD對於漁業之相關資訊,重點仍集中在貿易自由化、如何利用貿易經濟市場措施對抗IUU漁業等。 4. IUU漁業-利用整合監控系統減少IUU漁業之研討會 美國表示將贊助FAO,於2004年在馬來西亞辦理IUU漁業研討會,希望呼應FAO的IPOA-IUU,加強FAO漁業委員會與APEC會員國之溝通,落實執行IPOA,也將討論有關監控網路議題,馬來西亞表示近期政府改組,欲如期辦理會議恐有困難,主席表示時間可再研議。紐西蘭強調在公海以及經濟水域的漁船監控系統相當重要,必須審慎討論。日本則表示並未參與該組織,並提出幾點包括船旗國責任、公海作業漁船問題、資料使用者等問題,主席簡單回應各項問題,主要仍回歸各國法令規定,其他資料可參考www.imcsnet.org。澳洲對於IUU問題,特別是美露鱈問題特別關切,也配合CCAMLR推動各項措施,日本提出乙份書面報告,並呼籲各會員體支持日本在國際漁業組織倡導白名單措施,我方也表達與日本合作經年,利用白名單措施,促使各船旗國負起管理其所屬漁船的責任。 5. 石斑魚研發合作計畫(Collaborative APEC Groupe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Network(Australia, NACA)) 澳洲簡報有關石斑魚研究計畫報告所進行的個案研究,以對付破壞性漁法,四個個案研究點分位於印尼國家公園、越南Hon Mun海洋保護區;菲律賓Tubigon, Bahol以及印尼South Sulawesi,詳細資訊可參閱www.streaminitiative.org,各國對此無特別意見。 6. 鯊魚保育管理計畫(APEC Project for the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of Sharks(Mexico and USA)) 美國Mr. McIff提供乙份「Elasmobranch Fisheries Management Techniques Manual」草案,本資料主要源自去年12月舉辦之鯊魚會議相關決議,Mr. McIff並說明該份資料的綱要,希望各國提供意見,該份建議案在與會代表無意見的情況下通過。 另有關鯨鯊議題,由我方之劉光明教授簡介鯨鯊標識放流研究計畫初期成果以及相關管理措施,該計畫雖然未獲BMC補助,我方仍表示希望繼續推動本計畫,爭取各會員的支持。美國表示願意支持在APEC架構下繼續推動並提供經費支持,也會向業界爭取贊助標識放流的費用。秘書處表示可以自費形式列入APEC計畫,同時必須繳交進度報告等等。FAO代表詢及此鯨鯊特定的海關代碼共通或僅為臺灣使用?我方代表表示依據CITES的規範,逐步加以管理。並邀請有興趣的會員體可以參與本計畫。 7. 水產動物進口風險分析(Capacity and Awareness of Building on Import Risk Analysis (IRA) for Aquatic Animals(NACA, Thailand, Mexico)) NACA並無代表出席,主席表示期待IRA報告出爐,特別是本計畫在經貿方面的重要性,主席並代為介紹本計畫下所舉辦的幾項訓練計畫,泰國以及墨西哥也表示對於本計畫的重視。 (二) 水產養殖會議(Aquaculture Session) 1. 水產養殖發展的挑戰與契機(Aquaculture development -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由越南水產部簡報「水產養殖環境保護之策略導向(Strategic orientation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aquaculture)」,主要介紹沿岸養殖概況以及對環境衝擊等等,由於缺乏事前規範、足夠的基礎設備,越南水產養殖面臨環境遭受破壞的問題,因此,越南開始籌劃環境控制以及疾病管制系統。墨西哥表示也在考慮此類問題。智利邀請與會者參加將於2004年9月在智利召開的水產養殖研討會。加拿大表示樂於與越南交換有關管制系統的資訊,也詢及有關管控標準等問題。我方表示在魚病防制方面,許多周邊因素必須注意,例如循環水系統的規劃設計,越南也感謝我方近來亦有專家前往越南給予指導,泰國也提供意見,主席認為此類交流能彰顯APEC所注重的技術交流以及ECOTECH。 2. 聯合糧農組織漁業委員會以及水產養殖次委員會決議(Results of COFI meeting and COFI: Sub-committee on Aquaculture) 主席略為簡介FAO漁業委員會水產養殖次委員會的歷史以及幾次重要會議重點決議,主席建議可以加強APEC與FAO COFI次委員會的聯繫。香港表示在發展水產養殖過程中同樣面臨類似的環境問題,並設法建立管理體系以避免此問題,加拿大也表示有永續水產養殖政策(sustainable aquaculture policy)。FAO代表提出有關「有機水產養殖(organic aquaculture)」的概念。日本再度強調影響環境與食品安全問題。馬來西亞則提出程序問題,因為不知道此段討論的目的在於通過、背書或僅止於心得交換?主席表示主要作為資訊交換以及強調APEC與相關組織的聯繫。 3. 水產養殖產品市場遠景研討會(FWG Workshop: Current Situation and Market Perspectives for Aquaculture Products(Peru)) 由於主辦計畫的祕魯並未出席本會議,由美國Mr. Greg Schneider代為簡介。本會議將於11月5-7日假祕魯利馬舉辦,也將邀請Dr. Roland C. Wiefels of INFOPESCA and Dr. Petr Posel of PETRA-AQUA兩位專家與會。我方代表支持本計畫,並將派員參加該會議,於會中發表報告。主席表示感謝,並認為此類探討水產品市場遠景的計畫有助於經驗技術交流以及市場開發。FAO表示有此類計畫在進行中,馬來西亞也表示將參與該項計畫,泰國則詢問有關該研討會討論議題等細節問題。 4. 建立美洲水產養殖網路中心可行性評估(Feasibility Study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Network Of Aquaculture Centers in the Americas(Chile, Canada, Mexico, Peru, USA)) 由美國Mcliff簡單說明本計畫規劃期程,本計畫即將展開,研究如何建立機制,協助中南美洲國家處理有關水產養殖之環境、人類健康衝擊、HACCP標準,也會參考NACA等組織的模式。 (三) 貿易/投資自由化會議(Trade/Investment Liberalization Session) 1. 水產品資訊系統(Seafood Information System(Canada and FAO)) 由FAO代表Mr. Jochen Nierentz說明Globefish seafood information system。該網站架設在FAO下,包括四項要素:市場報告、國家簡介、統計、新聞摘要,其中包括主要國家主要魚種(蝦類、鮪類等)的進出口量,部分資料取材自FAO年報,惟呈現形式略有差異,也可以提供EXCEL形式之檔案。FAO也在研究多種語文的可行性,俾供業界參考。 2. 珊瑚礁活魚貿易產業標準(Industry Standards in Live Reef Food Fish Trade(USA)) 本計畫主要延續上屆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與漁業工作小組聯席會議,由計畫主持人Mr. Peter Scott簡介合作性資源管理模式(Collaborative resources management models),本計畫涉及證明及生態標籤(certification/eco-labeling)議題,渠說明計畫進度,以及相關工作小組之決議,提供一連串詳盡的檢驗程序,希望業界自願性建立野生珊瑚礁活魚貿易標準,並規劃在今年底到2004年可以開始進行測試(standard s and best practice documents)。本計畫引起加拿大、美國、香港及我方的討論,包括如何促成企業界推動本措施的方法,我方表示,必須審慎規劃檢驗系統才能有效推動。依據FAO統計,野生石斑魚,我方養殖石斑魚的產量具全球首位,並日漸增加,所以,對於養殖石斑魚技術的轉移希望能夠減少野生石斑魚的漁獲量以及保護珊瑚礁生態系統,香港也表示香港以及中國大陸正在進行石斑魚的養殖。 3. HACCP訓練認證推廣計畫(Auditor Training and Certification) 由美國代表Mr. Steve Wilson報告,近年來美國極力推動相關計畫,也在APEC提出類此計畫,希望加強訓練,包括ISO等相關體系,會在胡志明市提供兩天的實務訓練,與會會員無特別意見。 4. 紅潮藻華計畫(Management of Marine Algal Toxins in Seafood Products in the APEC region) 由於先前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以進行本計畫報告,主席口頭代表Mr. Sherwood Hall說明此書面報告,說明本計畫研究成果以及建議,並請APEC繼續贊助本計畫。 (四) 閉幕 1. 通過FWG策略方向(Adoption of FWG Strategic Direction) 本項議題在會議首日即進行非正式會議討論,美國代表簡單宣示希望藉由本策略方向,向APEC表達FWG在經貿方面的重要性,紐西蘭以及加拿大的代表也強調此重要性,我方代表則表示原版本幾將所有FWG工作均列入,所以篇幅相當長,建議應更為精簡,作為guidelines的形式,第二,為強調FWG與其他APEC小組以及相關組織的差別性以及獨特性,並建立優先順序,確認明確、扼要的綱領。紐西蘭代表呼應,認同應尋找APEC FWG的特點,我方代表補充說明,可以先建立中心架構,以及其次之重點、相關計畫之檢核表(check list),讓FWG計畫可以更為切題,主席也表示已有四項原則,期待可以利用本原則審核檢驗各項執行中計畫,以及向APEC明確表達FWG的目標。 香港則認同應將WSSD、SOD列入,以及排列優先順序。主席補充表示BMC審核各項計畫之著重項目要點可能因國家而異,有些國家強調宗旨,有些國家重視細節,由於經費減少,所以如何設法符合各項要點是能否成功爭取經費的重點。 次日,加拿大配合MRCWG的討論,提出乙份計畫策略流程,日本對此略有意見,美國提出流程建議如何討論,主席建議主事國、加拿大與日本對此組成小組討論。加拿大於最後一日提出乙份流程圖,並將由各國帶回,於2004年2月底前確認。 2. 通過會議報告等文件 大會提出乙份文件彙總表,其中草案部分列為不對外公開文件。漁業工作小組會議也經過確認,惟聯席會議記錄尚未出爐,將於近期內以電子郵件送給各國。 3. 第十五屆會議舉辦國家 由於遲未能協調出下屆會議舉辦國家,主事國先表示歷次辦理會議之國家為紐西蘭、日本、泰國、紐西蘭、加拿大、中國、智利、墨西哥、中華臺北、澳洲、美國、香港、祕魯、越南,主事國建議下屆會議可配合BMC會議於四月辦理,加拿大提醒在前日會議中論及增加聯席會議之頻率,由於MRC會議場地亦未決定,因此仍有討論的空間,主事國也請有意願者請及早提出。 4. 選舉FWG新任主事國 主席表示美國擔任主事國的期限到明年度,希望有意願者能與主事國聯繫。 5. 主事國及地主國致閉幕詞 主席感謝越南本次會議的妥善安排,特別此次因為SARS所造成的延宕,越南仍致力完成本次任務,美國代表FWG感謝越南;加拿大感謝越方以及美方安排本次會議,以及美方作為主事國的所有努力。日本亦表達感謝,並願意繼續貢獻。 四、雙邊會談 本次會議期間,由越南代表處安排於10月14日晚間與越南農漁水產部阮紅明副部長等人晚宴,越南代表表示希望於年底安排至臺灣參訪沿近海漁業之經營,謝副署長於席間表示請越方提供需求,並透過代表處轉知本署,我方將盡力協助安排,俾促進台越之間的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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