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7

被放棄的海洋委員會?

2016/10/27 行政院第一會議室  pm2:30-5:00

「嗯~這個議題是誰負責?」

眾人面面相覷,一時之間鴉雀無聲,心裡期盼著有人自告奮勇,或者主席點名別人。

這個場景,不是在學校教室裡,是2016/10/27 海洋事務推動小組第十六次委員會議。



約莫十年前,參加過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的行前會

猶記各單位戒慎恐懼地在會前準備、討論各項議題的回應內容。

十年過去,當年的謹慎周延不復見,取而代之的,是議題回應之間的閃躲與迴避。

舉兩個例子吧,

上屆會議決議,請內政部針對海洋國家公園保育人力、警力不足問題,進行評估與改善。
內政部的回答是,目前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有八名保育人力,警力也應該足夠。

有委員追問,可是看似警力只有三名,沒有自己的船?明顯不夠?
內政部說,沒有辦法,那還是從台江國家公園編制過來的。

那東沙、墾丁、台江呢?內政部說,國家公園平均每人要管一萬平方公頃(數字待確認)
人力不足,沒有辦法,東沙就只能靠海巡。書面資料則寫,人力不足問題,將交由未來的環資部

環資部還不知道在哪裡呢
這跟環保署認為德祥台北油汙案都怪海委會沒成立有異曲同工之妙。

所以,當有人說是台灣的海洋保護區有很多Paper Park, 其實沒有錯
而這還是就法令公告而言,最嚴謹的第一級NO TAKE海洋保護區。

委員提問有關潛水、魚槍捕魚會傷魚、傷身,希望加以管制。
交通部觀光局說,當年開放不限制魚槍,是為了要發展觀光、保障國人遊憩的權利。
漁業署說,已經管制漁民不可以用魚槍,但是一般民眾?也說了,人力不夠,休閒釣魚的部分力有未逮。

主席說,大家都說沒錢沒人,也不能怪人事行政總處不給人,因為公務員人數有總額限制。各單位應該要思考,隨業務調整,如何妥善調整人力。
有些時候,公務員人多也不見得是好事,比如說...

(好期待主席下一段話,只可惜,他頓了一下,只說,還是別說了~)

的確如此,漁業署都可以因為歐盟黃牌爭取到超過百人的預算來管理遠洋漁業。
回歸管理自己的水域就都說沒人、沒錢,令人不解,內政部不是第一大部嗎?

 當然,還是有很負責任的單位,例如海巡署,這半年來護永專案做了很多淨灘、打擊、查緝非法捕魚的工作,也開始關心氣候變遷議題。有委員倒為之打抱不平,"這些淨灘不是該是環保署的工作嗎? 那環保署有甚麼看法呢?"

或許,海巡署在籌組海委會的過程當中,潛移默化之間,開始帶有幾分海委會的立場。只是被一紙公文擱置之後,就有些被卡在中間,左右為難。

還有漁業議題,漁業署承諾要檢討漁船數量、制訂三浬禁止流網等規範   (還在殷切期待中~~~),席間也花了很多時間討論海洋資源,或許因為這是最能讓人感同身受的海洋健康指標

只是,農委會始終堅持漁業署留在農委會內,管理商業物種”與"商業漁業行為"

至於海洋專責機構,簡報中輕描淡寫,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將列入第二階段組改議題。
時程?沒有,第一階段都還不知在哪裡,遑論第二階段。

有委員提醒,最近有立委提案建議成立海洋部。對此,在場行政院高層看似第一次聽聞。

從這段時間的發展來看,行政院藉由立委之手,以海委會規劃不周延為由,無限期擱置。
但是,行政院也並沒有自己的想法與規劃,就以有爭議為由(爭議在哪裡? 也沒講,如何尋求共識,也沒交代)行政院最近很忙,就先擱著而已。所以,對於黨籍立委倡議海洋部,也一無所悉。

至於波特船等多項議題,同樣在各單位間徘徊;如果有心者回顧之前歷屆海推小組會議記錄,會發現有些議題應該是討論經年,迄今無解。

也有委員提醒,AIS系統、國際航標,台灣不知道落後國際多少年?主辦單位當然又有一套說詞。

其實,不只AIS! 台灣落後的還有很多~

唯一的收獲,主席裁示將海大海資所提報的第四屆海洋與台灣研討會通過的2016永續海洋行動綱領,請海巡署統籌,送請各單位正式回應,於下次會議報告。還有,請漁業署在陳述過往十年的保育措施之後,請確實評估各項措施的成效。(比如說,拖網禁止三浬作業這麼多年,到底成效如何?)

終究,我們還是要用、只能用樂觀的態度期待下次會議~

(真的只能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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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8 第二天,立法院紅樓302會議室 9:40-12:00


賴瑞隆立法委員召開海洋部公聽會,陳曼麗立委、莊瑞雄立委以及陳學聖立委出席。

在座有海洋各相關部會(倒也不是全部,教育部跟文化部應該沒被點到名)、專家學者、NGO團體。





報告單位從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林務局、科技部、行政院環保署、行政院海巡署(兼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推動小組)、交通部觀光局、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能源局、國發會。

這些單位報告的,多是現行業務(觀光局跟國發會報告相似度百分之八十,就是大鵬灣藍色金三角計畫。會讓人以為,所謂的"藍色經濟"就是大鵬灣海洋觀光示範區

至於那些各部會之間涉及業務重疊或者未解的議題,自然不會有人跳出來說明。

而真正跟組改有關的 (在座有NGO對於會議名稱與內容不盡符合,認為違反程序問題!)

1.    海巡署說,人事行政總處統籌組改。

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說,爭議性部分列第二階段,將督促海委會籌備小組,這才發現有個新任務小組:海委會籌備小組,所以,就還是海委會

3.    農委會漁業署,強調漁業跟農業的同質性高,多數國家都隸屬於農業部而非海洋部,所以,農漁不可分家。

4.   倒是環保署很乾脆的提列可以移撥給海委會/ 海洋部的人力與經費,三人,106年預算2404.6萬元,這就是環保署負責海洋的人力與經費。看起來環保署對於海洋汙染業務的切割毫無爭議 (那是誰說海委會跟環資部有業務爭議呢?)


專家學者跟NGO門的諸多觀點整理為三類:

(1)強調海洋保育的重要性,重要,但是沒有選票,所以不被重視,但不應該被漠視;

(2)海洋部才是真正能夠凸顯海洋、完整全面重視海洋的終極目標;

(3) 多年以來,好不容易通過有共識的海委會組織條例,呼籲應該思考海委會先行,不然又是曠日廢時、一事無成。


       陳學聖委員中間致詞說,回憶當年他回到高雄,考取小船執照,特別找了艘船去環島,才發現不能A港進B港出等,許多海洋法規的限制之不合理。只是到了今天,可能還沒有改。
       所以,為什麼海洋部推行這麼多年沒有具體進展,因為這些當權者依舊是陸地思維,從來沒有真正到海上去感受海洋。

一語中的。



公聽會最後的結論希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在明年三月前召開公聽會協商,明年八月底前送進立院。這期間,請各部會全力促成海洋部,並可參採第一到四屆海洋與台灣研討會之永續海洋發展政策綱領。

人事行政總處再推,說這是行政院"組改小組"的職權。那麼,組改小組的幕僚單位是誰呢? 又還是回到人事行政總處。

報告與討論中間,幾度提到海洋事務推動小組,期許能由海推小組扮演起溝通協調平台的角色。
此海推小組的前身是海推會,2004年成立之初,院長擔任召集人,部長出席,真正的挑出重點任務去溝通協調。時至今日,回想昨日10/27會議過程跟會議文件,主持的是行政院林錫耀副院長,各部會部長雖是當然委員,實際出席者,除海巡署長外,僅有農委會由副主委陳吉仲出席,其他部會都到二、三級機關代表,從回應的內容與深度而言,其協調力,已經不言可喻。

所以說,下這樣的標題,應該其實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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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心得:

爭論這十多年,法令規章組織,其實都不是重點。

因為,組織法討論這麼多年,即便有了海委會組織章程,政府還是可以不做。

所以,如果不能從上而下,"海洋部"不過是另外一個空中樓閣。

再者,利用海洋部這個名詞,去拖延海委會的成立,不過是朝三暮四。

因為當權者終究並不了解真正了解海洋,並不了解台灣的海洋治理落後到甚麼程度,又如何能期待擘劃出海洋國家的願景。

海洋立國,迄今終究只是口號而已

看著邵廣昭老師多年來不厭其煩地推廣生物多樣性跟海洋保護區,愛龍這些年輕人聲嘶力竭的呼籲政府致力恢復台灣昔日美麗海洋的榮景。



我只是希望政府不要再辜負人民跟台灣的海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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