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召開大會前,代表團提前於
25日下午與日方及26日上午與美、日舉行會前會。討論議題包括如何就IUU漁業進行管制、建立大西洋作業漁船之黑、白名單等等,以利後續年會進行。
本屆特別會議由日本代表宮原正典擔任大會主席,在主席及各主要漁業國家的積極推動下,本次會議就數個魚種之管理以及
IUU漁業之管制達成決(建)議,茲就重要決議概述如下:
(一)如何防範IUU漁撈作業已成為ICCAT之討論主軸,日本及歐盟在本次會議中提出多項倡議,經過討論協商後,達成以下之重要決議:
1.
有關黑名單決議:歐盟於五月份工作小組會議提出乙份如何建立黑名單之建議案,日本建議簡化其流程以提高效率,並應涵蓋非會員。加拿大表示亦應加強對於船旗國之要求,而非僅針對漁船船主制裁,本決議獲得通過,爾後各國應在每年8月15日前提送疑涉及IUU之漁船名單,並在9月30日前就秘書處彙整之名單提出意見,再將該份名單送交大會討論。
2.
至於IUU漁船名單,經過多年更迭,漁船數量已近400艘,本次會議中,除了厄瓜多爾漁船、已取得執照之回籍船以及已解體之漁船由於被確認不涉及IUU漁業,已自名單上刪除外,其他漁船的存廢引起各國爭論。包括萬那杜、塞昔爾、貝里斯、聖文森等國家代表以觀察員身分出席並發言,除表示對於多艘已遭除籍漁船,要求將名單上之船籍國刪除外,對於目前尚屬其管轄之漁船,則力表已納入管理,應自名單上刪除,日本則極力反對,認為所謂的「納入管理」仍有爭議,倘貿然刪除將給予這些有IUU背景的漁船逃匿的空間。經過多次討論後,這些漁船以附註表示這些國家以宣稱納入管理,且仍列於名單上。
3.
有關漁船登錄名單(即俗稱之白名單)之草案,日本及歐盟各提出乙份列白名單程序之建議草案,經過討論後,以歐盟版本為主之草案獲得通過。各國需於2003年7月將合法遵守規定之大西洋從事鮪類及類鮪類作業之24公尺以上漁船名單及其基本資料(包括船名、國際呼號、船主資料、前船主資料等)送交ICCAT登錄,登錄名單內漁船捕撈之漁獲物才可賣至其他國家,船旗國也必須確保這些漁船均遵守ICCAT之管理規定。日本並表示將在其他國際組織繼續推動本程序,才能避免IUU漁船在不同洋區間流竄。
4.
IUU漁船之臺日報告:日本簡單說明5月份之後對於IUU漁船動態之調查,認為之前約有240艘大型鮪延繩釣漁船,目前約剩100艘待處理。而IUU漁船從漁獲物輸日名單上消失,顯示黑名單已經無效,所以必須建立白名單。我方提出乙份有關我國船主疑涉及IUU漁業經營之調查報告,強調我國將加強對於洗魚的防制及後續漁船出口的管制,以減少我國人涉及IUU漁業,另強調運搬船在洗魚過程所扮演重要角色,應加強管理。並由日本提案通過乙項決議,表示臺日將繼續處理IUU漁船問題,我方並將考慮立法禁止國人對外投資IUU漁業。
5.
「洗魚」防制:在日本的報告中,除了表示部分漁船假造印尼證件輸入漁獲外,也指出我國有37艘執照船上半年漁獲量超過200公噸,預期全年將超過400公噸,疑有洗魚之嫌疑,要求我國應加強管制。對此我代表提出聲明將加強管制及從嚴審核大目鮪漁業證明書之核發。大會並通過乙份防制洗魚決議,要求爾後應在漁船轉載前取得漁業證明書。
6.
非會員國在大西洋的漁撈行為以及制裁動態:依據日本以及歐盟所提出的貿易漁獲資料,決議將(1)哥斯大黎加、塞內加爾、新加坡、東加五國被要求提供劍旗魚之出口資料;(2)要求泰國提供漁獲資料;(3)喬治亞、印尼、塞昔爾、萬納杜四國被要求identify;(4)貝里斯、聖文森倘本年度管理上軌道,將可能在下年度解除貿易制裁;(5)柬埔寨將繼續制裁;以及(6)玻利維亞、獅子山等二國將被制裁。
7.
貿易制裁措施:歐盟在5月份IUU工作小組會議提出乙份貿易制裁管制之草案,希望制定透明化以及制式的制裁程序。日本則希望能夠涵蓋會員及非會員。加拿大亦再三強調應加強其透明性。由於該草案內容廣泛,需要更深入的討論,故決議將另召開工作小組會議討論以確認之,加拿大有意主辦該會議。
(二)第一魚種小組負責熱帶鮪類之管理,包括大目鮪、黃鰭鮪及正鰹等。2002年度未針對正鰹以及黃鰭鮪進行評估,故各國無特別意見。有關大目鮪,歐盟對於迦納捕撈過多幼魚深表不滿,迦納除表達歉意外,並將由ICCAT組成專家小組協助建立漁獲蒐集體系。有關大目鮪的配額分配,基本上維持去年度之決議,包括對我國大目鮪漁獲量定為16,500
MT以及125艘作業漁船之上限。另在我代表團與日方的事前積極協商下,日方表示願意視我國大西洋之回籍船情形在2003年給予適當配額。此外,日本亦表示由於中國努力減少IUU,將轉換1,000公噸配額給中國,並要求中國繼續努力與IUU切斷關係。
(三)第二魚種小組負責北長鰭鮪及黑鮪之管理。對北長鰭鮪分配方案經協商後獲得共識,我方維持4,453
MT之配額。黑鮪之分配爭議頗多,包括美國及加拿大仍強調對東西黑鮪系群互混應加強研究,日本認為應加強養殖黑鮪之管理。此外,包括今年甫加入之冰島以及摩洛哥、突尼西亞、克羅埃西亞等沿岸國家力爭漁獲配額,墨西哥則要求提高在西大西洋的黑鮪意外捕獲量。為避免各國每年為此爭擾不休,歐盟建議一次通過四年之配額分配,並佐以減少幼魚捕獲量、發展復育計畫的配套措施,經過歐盟日本的折衝遵殂,通過黑鮪四年配額管理方案(詳見附表一),至於我方的配額則以PM方式註記,應先利用過去年度未用完的配額,再以MSY的1.5%(480公噸)為年漁獲量,直至2006年。美國代表則聲明認為不應將漁獲量(33,000公噸)定在比TAC(25,000公噸)更高的標準。
(四)第三魚種小組是負責南方溫帶鮪魚之管理,主要負責魚種有南方長鰭鮪,主要捕撈國南非、巴西、納米比亞及我國等四國,雖然2002年未進行評估,但各國對於2001年成長達22%的高漁獲量感到憂心。期間,南非雖提出乙份分配配額草案,明確劃分四國之配額,惟巴西及納米比亞均反對該案。經四國討論後決定仍維持今年由四國共用方式,但於2003年9月召開資源評估會議以及配額分配會議。大會要求該會議決議僅能針對於南長鰭鮪配額分配。此外,有關南方黑鮪,SCRS表示基於傳統已由CCSBT負責,所以未特別進行評估或提出管理建議,僅將持續監測本魚種資源。
(五)第四魚種小組涉及劍旗魚,其他旗魚類及其他魚種之管理,劍旗魚為美國、加拿大及歐盟各國之主要商業及休閒捕撈魚種。劍旗魚以南緯5度為界分北方及南方劍旗兩個系群作管理。有關南大西洋劍旗魚配額分配問題,日本、歐盟指應考慮目前各國漁獲量現況,主張用較高之量作為TAC訂定標準,約在15,000-16,000公噸,美國則較保守,主張設在SCRS建議之14,620公噸左右(14,000-15,000公噸)。經討論後之決議將設定四年配額(如附表二)。美國則強調希望2006年配額依據2005年資源評估再決定;有關北大西洋劍旗魚,日本及歐盟共同提出復育計畫,歐盟表示應依據SCRS的建議調整TAC,最後通過的三年決議中(如附表三),主要漁業國家的漁獲量均較原草案縮減(歐盟、美國、加拿大、日本),多數沿岸國家(例如墨西哥、摩洛哥、法國屬地、英國屬地)的配額增加,我國的配額量則維持在310公噸。至於美國所提議的加強研究案亦通過。
(六)
租船管理程序:本案已討論多年,部分國家對於如被租漁船之原船旗國為非會員,能否負起管理責任爭議不休,歐盟認為應有書面文件認證。其他國家則對於如何執行存疑。經過多方討論後通過本決議案。
(七)
其他:由於部分議題無法在年會上獲得充分時間討論,故決議另行召開工作小組會議討論,包括「資料統計」、「整合監控」以及「貿易制裁程序」等三項都將另舉行工作小組會議進行討論,巴西代表對此認為應謹慎處理,主席責成秘書處進行相關整合工作。至於有關反對程序以及海龜保育方案則由於爭議過多,並未在會上通過。
從此次
ICCAT大會可以看到,IUU漁撈問題已成為國際問題,各國均想盡辦法打擊IUU漁撈,日本身為主要進口國,自能掌握大多數之資料,透過資料的呈現,抨擊各國漁船違反管理規定之狀況,並據以要求ICCAT加強對違規國家之管理。在日本的影響下,包括歐盟、美國也都積極推動相關新的管理措施,希望ICCAT扮演重要領導角色。我國雖努力進行相關管制,仍由於洗魚以及仍有國人在外經營IUU/FOC漁船而受到責難。我國漁政單位將亟思採取更積極之措施,加速漁船回籍,並令業者與IUU活動撇清關聯,否則下一步我國可能被列為打擊IUU漁撈不合作之國家,進而會損害到合法業者之權益。
我國在配額分配基準中雖然已列「漁捕實體」為可有資格接受配額者,且因我國執行讓我國人經營之外籍漁船回歸我國籍計畫,協助
ICCAT解決非法、無報告、未管理(IUU)漁撈問題有所成效,因此明年日本有意轉移部分大西洋大目鮪配額給我國使用。北大西洋劍旗魚部分,因資源狀況稍有恢復,我國配額量微幅增加20公噸,增為310公噸。在我國屬於其他漁業混獲之南劍旗魚部分,則在沿岸國強烈要求下,與其他遠洋國(日本、歐盟等)等皆被迫減讓。黑鮪部分,我國爭取到可先使用過去年度未用完的1,468公噸剩餘量,之後年度至2006年,每年有480公噸的基本配額。北長鰭鮪維持去年4,453公噸、南長鰭鮪亦維持去年可捕撈水準,可與巴西、南非、納米比亞等國共用29,200公噸,預料明年度的南長鰭鮪配額分配會議將是另外一場艱難的任務,我們應未雨綢繆,思考如何因應日後配額減少時之作業。
附表一 東大西洋黑鮪配額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阿爾及利亞
|
1500
|
1550
|
1600
|
1700
|
中國
|
74
|
74
|
74
|
74
|
克羅埃西亞
|
900
|
935
|
945
|
970
|
歐盟
|
18582
|
18450
|
18331
|
18301
|
冰島
|
30
|
40
|
50
|
60
|
日本
|
2949
|
2930
|
2890
|
2830
|
韓國
|
pm
|
pm
|
pm
|
pm
|
突尼西亞
|
2503
|
2543
|
2583
|
2625
|
利比亞
|
1286
|
1300
|
1400
|
1440
|
摩洛哥
|
3030
|
3078
|
3127
|
3177
|
臺灣
|
pm
|
pm
|
Pm
|
pm
|
其他
|
1146
|
1100
|
1000
|
823
|
pm:先運用過去年度的勝魚配額,用完後再以每年1.5%的比例分配配額
附表二 南大西洋劍旗魚配額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總容許捕撈量
|
15631
|
15776
|
15956
|
16055
|
巴西
|
4086
|
4193
|
4296
|
4365
|
歐盟
|
5950
|
5850
|
5850
|
5780
|
南非
|
890
|
1009
|
1070
|
1140
|
那米比亞
|
890
|
1009
|
1070
|
1140
|
烏拉圭
|
850
|
850
|
850
|
850
|
美國
|
100
|
100
|
100
|
120
|
象牙海岸
|
100
|
100
|
100
|
100
|
中國
|
315
|
315
|
315
|
315
|
臺灣
|
925
|
825
|
780
|
720
|
英國
|
25
|
25
|
25
|
25
|
日本
|
1500
|
1500
|
1500
|
1500
|
附表三 北大西洋劍旗魚配額
|
2003
|
2004
|
2005
|
歐盟
|
6665
|
6718
|
6718
|
美國
|
3877
|
3907
|
3907
|
加拿大
|
1338
|
1348
|
1348
|
日本
|
835
|
842
|
842
|
摩洛哥
|
335
|
335
|
335
|
墨西哥
|
110
|
110
|
110
|
巴西
|
50
|
50
|
50
|
巴貝多
|
25
|
25
|
25
|
委內瑞拉
|
85
|
85
|
85
|
東加
|
125
|
125
|
125
|
英國屬地
|
35
|
35
|
35
|
法國屬地
|
35
|
35
|
35
|
中國
|
75
|
75
|
75
|
臺灣
|
310
|
310
|
310
|
總漁獲量
|
13900
|
14000
|
14000
|
死亡拋棄量
|
10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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