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亞太經濟合作( APEC)漁業工作小組(FWG)第16屆年會於 2005年5月17日 至
19日於泰國普吉島舉辦,5月20日則為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與漁業工作小組第5屆聯席會議。
本次出席 FWG會議的與會國家包括 澳洲、汶萊、加拿大、智利、香港、日本、韓國、紐西蘭、祕魯、菲律賓、泰國、美國、越南及我國 等 14 國及
APEC秘書處、NACA等共約40人。我國代表團由漁業署沙志一副署長率相關單位計7人參加。
二、漁業工作小組會議
(一)開幕
會議由 即將卸任 Lead Shepherd美國Tinkham主持,並由當選下屆Lead
Shepherd(LS)我國漁業署沙志一副署長擔任共同主席,主席 簡介本次會議安排及相關活動。 本次會議重點擺在行動計畫內容以及工作計畫。
會議先 由
APEC秘書處代表項恬毅秘書簡介APEC過去一年來的重要會議結論、本工作小組通過計畫之預算執行狀況,以及預算審核委員會議(BMC)決議,並提及表示澳洲捐助特別基金以贊助開發中國家的能力建構。秘書處請各計畫主持人應於期限前完成計畫並通知LS以及秘書處,以辦理撥款等事宜。LS也要求研提計畫時應符合APEC的宗旨,並先向各國的資深官員說明該計畫,俾在BMC會議爭取支持,獲准後也應負起監督責任。
次由會員致開幕詞說明各國漁業現況、關切重點以及管理政策,其中加拿大特別提到
5月份的公海漁業治理會議的成果,紐西蘭提到全球化漁業的管理、公海漁業、IUU以及漁業與環境的關係應該是工作小組注意的重點。我國則說明我國目前重點政策方向以及與國際間合作之概況。
(二)第二屆海洋部長會議安排
先由印尼簡報計畫進度,包括會議軸心、四大方向、會議時間及結構、期中會議規劃以及籌備進度等。
我國、加拿大、美國、紐西蘭、日本、祕魯紛紛提出相關意見。最後加拿大提議成立兩個小組,參酌印尼的草案,分別研修行動計畫草案以及開發中國家能力建構議題。
嗣經二日的討論,起草小組提出乙份草案,包括宗旨、四大方針,以及十數項可考量重點。日本對於該草案持較保留態度,其他國家則認為應考量具體行動,多數會員體認為該草案有其必要性,各國均可帶回,且可攜回經過國內程序後,再提修正意見。
至於第二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工作計畫,各國提出多項建議,由於意見過於分歧,未達成共識,故主席裁示將議題送交聯席會議決定。
(三)海洋漁業管理
海洋漁業議題包括 (1)如何避免IUU漁業、(2)生態系統之漁業管理、(3)海嘯後續復建計畫等。
我國提出在防制
IUU漁業方面的作為,鼓勵各國加強與國際漁業組織及雙邊的合作。智利亦介紹其IUU國家計畫。紐西蘭特別關切有關MCS網絡的推動,認為可以推動APEC區域的MCS合作網路。韓國提到其IUU國家行動計畫已通過,並提供給漁民參考,認為APEC或許可以作為MCS的資訊交換平台。印尼表示正在推動VMS系統,並通過IUU國家行動計畫,日本則提出乙份指責我國人非法擴張西太平洋圍網漁業,我國反駁說明我國過去多年努力與日本合作減少IUU漁業,日本不應在APEC這個合作的場合指責他國為IUU國家,特別是目前公海轉載是公海漁業管理的大漏洞之一,日本身為轉運船的國家也應負起責任。
加拿大、紐西蘭等 OECD公海特別小組的成員國,特別提及應落實該小組的建議工作項目。
有關生態系統管理方面,我國、日本、韓國、紐西蘭等國都表達對此議題的關切,各國希望都能多了解其實質內涵。
至於海嘯議題,大會另安排與 MRCWG共同聽取泰國政府的報告,各國也表達對於海嘯國家的關心以及實際行動,並提供經驗交換,期望加強雙邊合作。
(四)水產養殖
主席先概述
FAO養殖次委員會的近況,續由智利說明美洲養殖中心可行性評估計畫的進度以及本年4月在墨西哥召開的期中會議結果,各國對該計畫評估充實予以讚揚,包括我國、加拿大、祕魯、紐西蘭、日本、韓國並就未來工作重點以及經費來源提出意見,主席裁示列入峇里行動計畫參考。
(五)漁業經貿
由美國先介紹 FAO會議結果,對於生態標籤議題,日本表示原則支持,但需要透明化的措施。我國亦盼APEC作為資訊交換的平台。
續由海洋水族館聯盟的人員報告有關珊瑚礁魚類貿易進出口標準以及生態標籤計畫,說明有助珊瑚礁魚類的永續利用,避免不當利用毒魚方式作業,並介紹在數國推動生態標籤的先趨計畫,期經由民眾教育,達成保育的目標。多國發言認同該計畫的精神,對於是否提昇至
FAO的層次以及是否擴大到設有TAC的魚種以作為保育措施,計畫執行人則說明現階段僅針對珊瑚礁魚類,目前僅為自願性實施。日、韓等國則另說明其國內正在推行類似生產履歷計畫。
(六)閉幕
- 通過會議文件
由秘書處報告本次會議文件,對於日本所提指責我國的文件,日本原要求列入,我國認為該文件與事實不符,也未在本會議中討論,不應列入,秘書處決定該文件將不對外公開。此外,有關第二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行動計畫草案,加拿大認為仍在討論階段,應列為不對外公開文件。
- 第17屆會議地主國
我國表明願意舉辦第 17屆年會,各國鼓掌通過。韓國續表希望舉辦第18屆會議,澳洲則表示將 為 2007年舉辦APEC領袖會議,故盼同 在 2007年
舉辦 FWG會議,仍需要與韓國協調。
- 宣佈新任主事國
主席宣佈將由我國接任
LS,沙副署長代表發言感謝美方Tinkham的貢獻,也將致力做好LS,美方Tinkham致謝各國的支持,加拿大、紐西蘭、美國、我國均紛紛發言感謝渠對於工作小組之貢獻,我國並邀請渠繼續協助FWG之工作。
- 其他事務
Tinkham表示LS工作煩忙,新任LS可選擇新的作業方式,如由其他經濟體協助等,紐西蘭提議成立特別工作小組協助新任LS,我國對此表達同意,並邀請Tinkhem繼續給予協助。加拿大認為應有透明程序,俾使成立該小組。我國表示會再思考,等具體計畫出爐後再以email與各國聯繫。
三、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以及漁業工作小組聯席會議
(一)開會
聯席會議正式會議於 5月20日召開,由美籍Tinkham擔任主席,加拿大(MRCWG LS)及我國擔任共同主席,並依議程逐項 討論 。
(二)計畫報告
首先由澳洲介紹與智利合辦的有關海洋不當引進物種( Introduced Marine Pests)研討會,續由美國簡述 在夏威夷舉辦的 海洋廢棄物 (
Marine Debris Workshop) 研討會結果。
(三)峇里行動計畫之方針-兩小組之草案彙整
MRC
LS以及加拿大分別介紹兩小組所提出的峇里行動計畫草案,MRCWG提出不當引進海洋物種、海洋廢棄物、陸源污染、海洋政策與管理、海洋觀測系統、氣候變遷、以及能力建構等多項議題。FWG則提出16頁的簡報檔,說明第二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的中心思想(Healthy
oceans and coasts-For Sustainable growth and prosperity, and to strength the
Asia Pacific Community),並列出四項方針。主席說明本草案旨在提供各國討論之參考。加拿大並自願將兩小組草案合併後,提供各國代表帶回研究。
日本對此草案原不願接受,認為並未達成任何共識,要求更詳細的工作計畫,並特別強調應與
APEC其他工作小組的聯繫,惟其他國家紛紛發言表示此草案為本會議之初步結果,我國也認為可以此草案作為未來討論之參考基礎,日本最終勉為同意。
(四)第二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之安排
各國對於未來工作計畫提出多項建議,並對此爭論不休,在日本堅持應在本次會議完成乙份工作計畫,以及紐西蘭、我國等國家的支持下,印尼開始起草工作計畫,主席努力居間協調,最終的工作計畫重點包括:
第二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工作計畫時間表
時間 |
工作項目 |
6月 |
各國檢討行動計畫架構並將意見提供給主事國,其他國家以及印尼 |
7月 |
各國與各相關工作小組及地主國分享資訊 |
7月上旬 |
議程草案初版提供各國討論 |
7月第二週 |
印尼將峇里行動計畫第一版提供各國及相關工作小組討論 |
7月第三週 |
各國提出對於議程草案之意見,並召開雅加達會議討論 |
8月中旬 |
各國對於峇里行動計畫草案提出意見 |
9月第一週 |
峇里行動計畫草案第二版 |
峇里資深官員會議 |
峇里行動計畫草案最終版本 |
第二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 |
通過峇里行動計畫 |
其他重要結論包括:
- 雅加達會議僅討論會議的行政以及議程安排,應不涉及實質議題。
- 本次會議結果作為討論基本文件,各國仍可視需要調整或排定優先順序。
- 印尼會將草案提供給相關的APEC工作小組,也會針對有回應者作調整,未回應者則視為無意見,不繼續追查。
- 雅加達會議時間仍由印尼做最後決定。
- 有關加拿大提議將資深官員會議延長為三天,甚至四天乙案,將由印尼帶回研議。
- 草案以及議程將由印尼起草。加拿大則建議印尼可以尋求共同主席進行相關工作。
(五)臨時動議
由於加拿大提案要求爾後每年舉辦聯席會議,引起相當大的爭論。
MRCWG主席表示過去決議每兩年辦一次,考量到地主國的經費能力等現實,本次會議對每年舉辦聯席會議沒有共識。美國、我國也認為由於下年度會議已經分別決定於台灣以及中國舉辦,勢必無法舉辦聯席會議,認為應留待2007年再安排。韓國表示願意在2007年舉辦聯席會議,澳洲再度表示須再協調。加拿大原本退而求其次,希望聯席會議能決定2007年以後每年舉辦聯席會議,但各國並未認同,最後主席裁示本案無共識,將交由2007年年會討論。聯席會議至此結束。
四、心得與建議
本次會議的氣氛因為 9月份的第二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而顯得特別熱絡,也感受到各國對於不同議題的關注程度, 由於我國已在今年正式接任為 FWG
LS並表示主辦下年度的會議,本次會議中也特別與美國、加國以及秘書處人員密切互動以了解APEC
LS運作所須注意事項。未來,如何加強各會員的聯繫、對於議題的深入參與以及透過計畫推動各會員之間的能力建構將是我國應該思考的重要方向。而如何能夠結合國內以及國外相關單位,協助印尼共同舉辦第二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將是我國屆任LS之後面臨的第一個挑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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